今天我讀到報章上的這一則 “假新聞”,我覺得有必要提出來與大家分享我的看法。尤其是未來各位都有可以是在10年、20年後 成為華社的中青派的主力(鄧子老師常提的:華社的未來還得靠你們現在的努力)因此,我寫了這則感嘆文。
=====以下為全文內容=====
媒體原本就是很利害炒新聞的高手,媒體知道打那一類的新聞標題容易引起讀者的情緒,引來它頁面的點擊率。👍👍👍
首先,此則新聞標題上論及的部長是属於 聯邦直轄區部長,這是属於管 KL Labuan Putra三區的行政官,記者問他部長這個問題做莫?不如把同樣的問題,問問掌管州內大小事务的州务大臣,不會是更加的實際嗎? 但,無論記者把以上這問題拿來問 直轄區部長、或者是州务大臣、或其他那一位,都是属於錯誤的提問方向。
為何是錯誤?問問不可以咩?
首先我們要知道問問題要有明確且清楚責任的方向。你不會去問你弟弟明天早餐吃甚麼?或者問你爸爸,我吃飯了沒有?這就是提問問題的對像要明確。第二、提問的內容要準確。“老師,第12題到第15題要做嗎?”這叫做準確。“老師,要做ar?” 怒🔥. 你一定是太久沒有被我敲過天靈蓋。(科科~)
從這兩個前提看來,報館這則新聞標題這麼下得。。。嗯~怎麼說呢?應該是故意炒作 “新聞”的手法。原因是甚麼呢?我們先來看看這則新聞的標題: “ 新國取消齋戒月市場
部長:暫不效仿 ”這則標題有甚麼問題呢?
且聽我娓娓道来。😉
我覺得這一道標題打下兩件事實, 同時也應該只是表明以下這兩點:
一、媒體尚缺政治常識。記者該向那位問責、問責的內容皆不太搞得清楚。(這是
問問題沒有明確且清楚責任的方向 ,更枉論讀者期待媒體能實現第4權。)
二、媒體這次是“故”意而為之。一名行走多年的資深記者應該深知職場之道,也必定熟知政治倫理的潛規則和政府架構的基本知識。上述這道問題問這掌管 聯邦直轄區的職份之人,這位部長在他的職位上,他一定得這麼回答,不能多也不能少。(媒體是要激起讀者的眾怒嗎?)
那,你覺得是以上那種情況呢?恐怕是後者的可能性居多。 這會不會是有意的政治陷害?
如果說這是媒體的陷害,我看來被陷害最深的,不只是該名部長,而且還是 大大的
陷害媒體的忠實讀者(鐵粉)。在長期仰讀媒體資訊的鐵粉裡,長期接受的資訊養份,多數就只有標題上的那幾行字。標題打得愈怂慟、愈能加速讀者的共鳴。但,真的是共鳴嗎?相當多的時候反而是
標題誤讓讀者信以為真。 有意、且更有意之間把讀者當成 “政治無知”、操弄炒熱讀者的苦悶情緒,帶領讀者風向。
你真係當我哋係漏嘅咩!
我們反過來看看這則新聞最大的漏洞在甚麼地方?此篇新聞最大的漏洞是:這次的行動管制禁令是援引 1967 和 1988 的那兩絛法令作為法源(依據)。在行動管制令之下,只有該法令下的最高行政官,即衛生或警察,握有層級相當高的行政權,而且在這期間事無大小,只要凡是有涉及這兩部門、或跨兩部的事、或與這兩個部門有牵上關係的事,必須獲得這兩部會批準;任何與此法令相違的地方事务,都必需獲得有關部門的準證。(針對這點,你只要仔細的讀我所cropped 的五張圖文就明白了)
也就是說,媒體在這起事件上要炒作新聞、要炒點擊率的話,只要今天去問某某kampung地方的州議員:“tak ada Ramadhan, boleh ke?” 明天去問 科學與環境部長:“buat apa tak ada market?” 再後天去問i黨的深色派領䄂。跟你講,媒體醬子玩法,製造這類新聞標題和撕裂社會的最大黑手搞不好就是他們。還期盼能有甚麼第4權。
最後,我來回朔下我這篇長長貼文的主題;1明辨是非、2理性分析,這是在我中學時代就由當時校長埋下的種子。但,這 “明辨是非理性分析”也只不過是一種思維的方法,“
學習學習的方法 “ + “多讀多看多聽多思考多分析”的學習態度 才是最根本的學習之王道。
純有感 網絡媒體 日下,為文認念一下。悼~ 能讀到最後的,請按😔 sad。